1956年6月,根据我国政府及最高司法机关的统一安排,在太原市人民公园(今文瀛公园)大礼堂,对在太原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了庄严而又宽大的审判。
战后国民政府的“审判”闹剧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太原特别军事法庭是中国两个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庭之一 (另一个在辽宁抚顺),此时,距离日本投降,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已经11年了。
山西是抗日战争的重要战场。日本投降后,中国(山西)人民本应对日本战犯进行庄严的审判。然而不尽如人意的是,1946年至1948年间,国民党政府拘捕了前日军山西派遣军第一军司令官澄田睐四郎等20余人,进行所谓审讯。但因当时阎锡山正在谋划所谓日军战俘的“残留”阴谋,依靠日军“残留”人员协助其在山西境内打内战,所以审讯工作不可能正常进行。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军将佐(校)级军官,只处决了号称“白阎王”的日军中队长白岩定夫和县指挥官柿本善治二人,其余大部分没有受到任何惩处。
日本侵华侵晋战争罪犯,必须接受中国(山西)人民的正义审判!到1956年,太原战犯管理所关押的日本战犯除7人病故外,尚有129名。中国政府考虑到绝大多数日本战犯已在监所经过数年改造,大都能够忏悔和认罪,从中日两国人民的长远友好关系出发,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量刑十分宽大。周恩来总理对审判日本战犯工作曾经批示:“一个不判处死刑,一个不判处无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也要极少数……”
庄严而又宽大的审判
1956年6月10日至20日,艳阳高照,清风徐徐。太原市人民公园大礼堂气氛庄严肃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在这里开庭,对9名重要战犯进行公开审判,旁听的有闻讯赶来作证的死难者的亲属、受害者和见证人,以及各党政军机关和各界人民代表4000余人。
据当时以宣传组负责人和新华社记者身份参加旁听的原新华社山西分社社长马明同志撰文回忆道:
这次法庭审理的众多复杂案例,随着岁月的流逝早已淡忘,但是留藏在记忆里的有些重要情节至今仍未消失:一是城野宏为罪行狡辩受到反驳。1944年至1945年,该犯担任日伪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和山西保安队指挥官时,被证实犯有策划、指挥日军三次“扫荡”晋中各县,大肆掠夺粮食财物的罪行。二是党翠娥痛斥永富博之。她说:“1943年农历九月初九,永富博之带领驻在沁源县的日伪情报处工作队窜到俺西沟村扫荡,把12个妇女、儿童赶进一孔窑洞的地洞里,点燃柴草烧了两次,又用大石板盖住洞口,烧死8人,其中有我的3个儿女、2个侄女和3个邻居老人;我的丈夫也被气死。我的哥哥把我救出来,死里逃生。”党翠娥撕心裂肺的哭诉震撼着审判大厅,激起了人们对战犯的痛恨。永富博之在众目睽睽之下,立即跪倒在地,叩头谢罪。三是受害者要求严惩菊地修一。张金旺手指着被告控诉:“1944年10月9日,你指挥日军把我和俺村的11个农民,先用刺刀捅,然后扔进一个深井活埋了。我一个人被抢救出来,左腿、耳朵都受重伤,你看,把我害成终生残废了!”菊地修一低下头连声说:“我谢罪,请严惩我吧!”四是大野泰治供认他亲自审讯并提议杀害抗日英雄赵一曼的罪行。
6月20日,特别军事法庭经过10天的审讯、评议,根据这些战犯所犯罪行和悔罪表现,宣布了对9名战犯做出严正而又宽大的宣判:判处富永顺太郎有期徒刑20年;城野宏18年,其余7名分别判处8到15年不等有期徒刑。经法庭宣判后,以上战犯被转送到东北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改造。6月21日起,又对其余在押的120名战犯分三批宣读了《免于起诉决定书》,陆续宽大释放。他们分别转道天津,乘坐日本轮船遣返回日本。
惜别再生之地
在天津候船期间,他们集会通过了《告别词》,以表达他们对中国政府、中国人民的感激之情,同时,还向中国红十字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敬献了锦旗,并表示:“将来有机会的时候,邀请检察员和管教干部访日!”并期望争取将来组织“谢罪团”来中国正式谢罪。
当他们登上“兴安丸”即将离开中国时,思绪万千,恋恋不舍。有的躺在船上,有的无言闷坐,有的泪流满面。得知这个情况,太原战犯管理所所长王振东和抚顺管理所负责人前去看望。刚要上船,一个被释人员喊了一声:“管教所干部来了!”顿时船舱活跃起来,有的抛帽子,有的扔手绢,有的喊“中国共产党万岁!”“中日友谊万岁!”不约而同地向他们围过来握手言别,倾诉感激和留恋之情,并纷纷表示:绝不辜负管理所的耐心教导,保证实现在“学校”的诺言,一定要为和平事业、为中日友好而努力。
“兴安丸”客轮一声长鸣,徐徐驶离了天津港。他们坐在船舱想着“心中的故乡”这个再生之地,有的拥抱着受赠的提琴,有的双手捧着口琴,向着中国的方向奏起“东京-北京”“全世界人民心一条”.昔日的战犯俨然变成中日友谊的使者。
“兴安丸”的日籍船长感慨地说:“这样的惜别真是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