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5月,有人向中央工农检察部部长兼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举报,说瑞金县委组织部长陈景魁滥用职权,向群众摊派索要财物,利用地痞流氓欺压群众。何叔衡亲自带人到组织部驻地黄柏村进行调查。
50多岁的寡妇李秀梅向何叔衡哭诉道:“陈景魁驻进村后,见我儿媳长得漂亮,就进行调戏,还用酒把她灌醉,施行强奸。我儿知道后,去区里告状,竟在路上被陈景魁派来的一伙打手打成血人,手臂和腿骨均被打断。”
何叔衡听了非常生气,决心深入调查。结果他又发现,陈景魁在村里还强奸了另外3名妇女,并与一名寡妇经常厮混。同时还查明,陈景魁拉拢结交一伙赌徒、打手、恶棍,经常在一起打牌、酗酒,强摊款物,对不服从者施以打击报复。
调查清楚后,何叔衡以临时最高法庭主席名义,签发了对陈景魁的逮捕令。然而此时,何叔衡却收到一封装有子弹的恐吓信。
面对这种情况,有人劝何叔衡说:“陈景魁有一帮黑势力,千万要小心!”
何叔衡轻蔑地笑道:“共产党人生来就是与黑势力作斗争的!这帮恶棍若不除掉,民众何以安宁。”何叔衡毫不退缩,决意要将陈景魁法办。
就在这时,有人传出信息:“中央某领导人讲了,陈景魁不能杀。”
何叔衡不为所动,坚定地说:“我身为执法干部,要排除干扰!没有胆气和硬劲儿,就难以主持公道!没有公道,民众如何生存!革命如何发展!”
何叔衡速战速决,将陈景魁公审后枪决,其他恶棍与打手也分别受到了严惩。
(据《党史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