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家的“小钱柜”

时间:2014-09-24 08:30来源:大西北网-党史信息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刘少奇

 

    在刘少奇纪念馆的展厅里,陈列着这样一个黑色的小木盒,长30厘米,宽18厘米,高10厘米。上面的油漆早已斑驳。如果不着重介绍,大部分观众可能不会注意到它的存在,别看这是个不起眼的小木盒,却是刘少奇家的小钱柜。


    那是1963年,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下基层调研。一天,刘少奇把他的秘书刘振德叫到办公室,把一个小木盒子递给了他:“振德同志,请你办件事,这个盒子是光美给我的,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了。”


    刘振德一看,这是一个陈旧的小木盒,木盒的边沿已经磨损,没有上锁,也看不出它的用途。刘振德把盒子拿在手里,不是很沉,轻轻一摇,里面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他正在纳闷的时候,刘少奇告诉他说:“这是我们家的钱柜,里面有平时开支用的钱,还有票证。光美不在时,家里的经济账就由你来管吧。她走的时候留下了一个开支单,每个月的工资就照她吩咐的开支吧!”


    “这里面到底有多少钱,可得点清,我可不愿当四不清干部。”刘振德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把盒子打开了。这哪是什么钱柜,杂物盒还差不多,里面花花绿绿的什么东西都有:针头线脑、衣服纽扣,还有各式各样的票证。


    刘振德把盒子里的钱一一拣了出来,块票、角票,连硬币都凑在一块,数来数去一共才23块8毛钱。刘振德回到办公室,找出了王光美留下的开支单,上面这样写着:每月领到工资以后,请按下列数额分配:


    1.给卫士组100元,为少奇同志买烟、茶和其他生活用品;


    2.给厨师郝苗同志工资150元,做全家人的伙食费;


    3.给保育员赵淑君同志工资40元;


    4.给外婆(也就是光美的母亲)120元,作为5个孩子的学杂费、服装费和其他零用钱;


    5.两人的党费每月交25元;


    6.每月的房租、水电费40元。


    当时刘少奇夫妇的工资加起来才500多元,光这开支单上每月就得支出近500元,仅党费一项的支出就比规定的要多好几倍。另外,刘少奇还经常帮助有困难的亲友,稍一浪费,就会出现“财政赤字”.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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