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都吃什么肉?

时间:2015-01-29 08:01来源:大西北网-科技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古人吃饭有等级差别

 

古人吃饭有等级差别


    鸿门宴中有这样一段,樊哙冲入大帐,要救刘邦。项羽见来了一位莽撞人,饶有兴趣地说道:“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哙拜谢,起,立而饮之。项王曰:“赐之彘肩。”则与一生彘肩。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


    这一幕项羽又赐酒,又给肉,许多人解释为项羽对樊哙很器重。但如果在某个宴席上,主人给你四升酒让你喝下去,哪里有一点器重之意?还被迫生吃大肉,分明是项羽戏耍侮辱樊哙。


    在古代的饮食习惯中,大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非高大上的肉食,“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只有牛羊才是上等的肉,到了宋朝,这种饮食特点被最大限度地发挥,时至今日牛羊肉在市场上仍比大肉昂贵。


 

 

先秦时期牛羊肉是高大上肉食

 


    在很早的时候,中国人就懂得驯养“马牛羊狗鸡”等获得肉食,但不同的肉食在食物系统中有着不同的地位,这种地位甚至影响到今天的肉类价格。


    在古代的饮食习惯中,牛羊毫无疑问是最贵族化的肉食,《礼记·王制》也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


    从排名上看,牛羊在大肉之上,为何在先秦时期的肉食排名中会有这样的区分?


    首先是从肉食的珍贵程度有关,牛在农耕时代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在许多朝代都不许私自宰杀牛,就如礼记所说,连诸侯没什么重要的事都不轻易杀牛。


    最早在汉代,牛已经被立法保护,汉律规定“不得屠杀少齿”.汉律对杀牛的惩罚十分严厉,犯禁者诛,要给牛偿命。


    到了唐宋时期,牛更是不管是否老弱病残,都在禁杀之列,只有自然死亡,或者病死的牛才可以剥皮售卖或者自己吃用。


    物以稀为贵,牛肉自然在肉食排行榜中名列前茅。在《楚辞》的“大招”和“招魂”篇里分别呈现了两桌异常丰盛的菜单,有:八宝饭、煨牛腱子肉、吴越羹汤、清炖甲鱼、炮羔羊、醋烹鹅、烤鸡、羊汤、炸麻花、烧鹌鹑、炖狗肉。在菜单的排名中牛肉是排在第一位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唐宋时期牛羊肉仍是主流

 


    这种从先秦时期养成的饮食习惯,一直深深地影响到后世,在唐代着名的烧尾宴之上,菜谱是这样的:通花软牛肠(羊油烹制),光明虾炙(活虾烤制),白龙曜(用反复捶打的里脊肉制成),羊皮花丝(炒羊肉丝,切一尺长),雪婴儿(豆苗贴田鸡),仙人脔(奶汁炖鸡),小天酥(鹿鸡同炒),箸头春(烤鹌鹑)过门香(各种肉相配炸熟)等。牛羊鸡鹌鹑甚至还有青蛙,就是缺少大肉。


    汉族的饮食文化发展到了宋朝已是博大精深,由于对牛肉的禁食,羊肉在这个时期成为了皇家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


    宋朝吃羊是从皇家流行开来的习俗,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羊350只,仁宗时每天要宰280只羊,英宗时减少到每天40只,到神宗时虽然引进大肉消费,但御厨一年消耗“羊肉43万4463斤4两”,而大肉只用掉“4131斤”,还不及羊肉消耗量的零头。


    皇家盛行,自然上行下效,从官员到民间,羊肉成为了宋朝餐桌的头等肉食。民间无论婚丧嫁娶,或是中秀才举人,还是烧香还愿,如果没有一只羊在案上放着,都不好意思招待客人。


    着名吃货苏东坡在京城宦海生涯时,虽然吃羊吃到腻味,“十年京国厌肥羜”,但当他被下放到惠州监视居住的时候,仍然会被每个月一次的官廨杀羊所吸引。作为罪官他已经不能吃羊肉了,但弄一些羊骨头回去烤熟了吃也很解馋。


    在宋朝,大肉仍然不是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或者说大肉仍然是低档的肉食。南宋高宗在清河郡王张浚府上吃了一顿,菜谱中天南海北,地上跑的,空中飞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唯独没有大肉。而在随从高宗出行的禁卫食谱中却有大肉三千斤,可见当时大肉的主要消费群体档次实在不高。所以苏东坡说:“富家不肯吃,贫家不解煮。”


    但在普通老百姓那里,大肉就是主食了,《东京梦华录》称,每天有上万头豕被贩子们从四乡收购送入东京,无数的大肉摊贩,无数的“郑屠户”宰杀这些豕,给普通百姓的餐桌上送去肉食。


    真正让大肉沾上点贵族气的,还是苏东坡,在杭州任上,因为治理西湖,要解决民工的吃饭问题,他创造性地发明了“小火慢炖”的方块肥肉,这种以姜葱红糖料酒酱油等做成的菜肴,被命名为“东坡肉”.


    汉人的地盘以羊肉为贵,但到了北方辽金朝却正好相反,大肉成了高大上。宋朝的使节出使辽金,北人用最好的大肉款待使者,大肉在辽金,是“非大宴不设”.为何大肉在同一时代南北国家中有着如此悬殊的待遇?究其原因无非就是“物以稀为贵”,辽金豕少,以大肉为贵;大宋羊少,自以羊肉为美。于是在互市的时候双方就互通有无,辽金出口肥羊,换取宋朝的豕,双方都挺高兴。


 

 

明清时期大肉逐渐流行

 


    明朝时,大肉逐渐流行开来,至少在皇家食谱中已有所见,《明宫史》记载,在皇家过年的食谱中就有烧大肉、灌肠、豕臂肉、大肉包子等。说明此时大肉已经能够登上大雅之堂。


    但在民间,大肉的盛行程度仍然不如牛羊肉,万历年间,北京的物价显示,万历五年牛肉1斤0.013两纹银,大肉0.018两纹银;万历二十年大肉涨到0.02两,牛肉和羊肉1斤都只需要0.015两。也说明在这个时候,牛羊肉仍然是比大肉更普及的肉食。


    到了清朝,大肉终于实现逆转,成为了汉族的主要肉食,在美食家袁枚《随园食单》中,已经将豕单独列为《特牲单》叙述。在他的介绍中,与大肉相关的有43道菜,其中有红煨肉三法、白煨肉、油灼肉等。


    而牛羊肉则归为《杂牲单》中,“牛、羊、鹿三牲,非南人家常时有之之物。然制法不可不知。作《杂牲单》。”


    虽然饮食习惯渐渐逆转,但牛羊肉的高大上地位已经无法撼动了,1840年,当红须绿眼的英国人把大炮架到大清朝的眼皮底下时,琦善作为钦差大臣奉旨与洋人交涉。会谈前一天,他按朝廷招待贡使的老规矩给英国舰队送吃的,计包括20头阉牛、200只羊及许多鸭和鸡,一两千个鸡蛋,唯独没有一口豕。


    据《新周刊》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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