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大家经常看到,但民国时期的订婚证书你见过吗?3月25日,华商报记者在大荔县羌白镇阿寿村77岁的王存才老人家里,看到了这张民国37年(1948年)的订婚证书。
准新娘名字在准新郎前
改革开放后,王存才老汉做起了旧家具生意。“40多岁时,经常到城镇走街串巷收旧家具,主要以传统的中式家具为主。”王存才说,20多年前,他无意中在一个收回的旧柜子里发现一个折叠的纸条,打开后发现是一张民国时期的订婚证书,他当时觉得有点意思,就顺手夹在一本杂志里。今年他在整理东西时,又翻出了这个订婚证书。
这张民国37年(1948年)的订婚证书粉底黑字,四周印制着五色鲜花图案,有两张A4纸大小,好似一张奖状。证书上记载了河南19岁的准新娘郭秀英,25岁的准新郎田树英的姓名、年龄、生辰、住址,还有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的姓名,同时还注明了订婚典礼的举办地为“郑州天方”饭店,准新娘的名字列在准新郎之前。订婚证书整体形式活泼,画面上一双鸳鸯畅游水塘,相依相伴,两只黄鹂双栖枝头,窃窃私语,颇为浪漫。
从订婚证书可看出民俗民风
对民间婚俗有一定研究的渭南市书协副主席王屯虎看到这张订婚证书也觉得新鲜,他认为应当是两个经济条件都不错的人家的儿女婚配,通过签订订婚证书确定婚姻关系,并得到亲朋和大家的认可与承认,可见双方家庭对这起婚姻的重视。准新娘的名字在准新郎之前,也并非是女士优先的意思,按照中国人谦让重礼的传统,只是显示准新郎家对这起婚姻的满意和重视,有求人嫁女、高看准新娘一家人的意思。
据王屯虎介绍,中国各地传统婚俗虽各有不同,但大体上还是相似的,订婚、迎亲、婚仪、完婚、入洞房、闹洞房和回门等形式基本都有,现在的订婚都不写书面字据,双方家人和介绍人三方说好就行。也有把订婚仪式办得比较讲究的,发请帖邀请亲朋好友,置办酒席一起热闹。
“从这张民国时期的订婚证书上,也能看出民俗婚礼的传承和变化,有一定的收藏价值。”王屯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