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隆尧县北潘庄村退休干部李登顺日前搬家时,从衣柜底部发现了祖上留存下来的清代12张地契和6张房契,大部分保存完好。
记者看到,这些地契大小不等,均为宣纸制作,纸张已经泛黄,其中几张出现了不同程度磨损。房地契正文均用正楷毛笔字书写,字迹清楚。这些地契中,最早的一张是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十二月;最晚的一张是同治六年(1867年)八月十九。
地契当中有11张是卖契,都盖有官印。官印为满汉两种文字,右边为篆体"唐山县印";左边为满文。地契内容多为卖契人因无钱使用,经中人作证,将地出卖给他人。地契中写明了买卖人和中人姓名、房产、地产面积和四邻及价钱等。
关于地契的来历,李登顺说:"前辈老人们未曾说过,本族家谱在'文革'期间被烧毁,买卖人姓名无法查找。"对于这些地契的价值,隆尧县文物保管所有关专家介绍说,这些房地契反映了当时的房屋、土地买卖关系、地价变动等情况,对于研究当地土地历史变革具有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