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交通违规要打屁股

时间:2016-04-22 08:0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伤人者,减斗杀伤一等。


    《唐律疏议卷第二十六》


    唐朝国都长安城是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人口过百万,交通管制肯定是当时政府要抓的一项事务,如今的车辆违反规则要贴牛肉干,严重的吊销执照,在唐朝呢?牛肉干会不会贴,不能得知,但打屁股是免不了的。


    按照《唐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主板或者荆条打五十次屁股或脊背的处罚,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大发慈悲,改为打屁股,所以说这“笞五十”,打的应该是屁股。


    如果出现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就对照斗殴杀伤人的罪行减一等处理。


    当然,对于交通事故性质轻重的衡量,也是有量化处理的,唐朝交通法之中的“众”,是指三人以上。而因为以下缘故在人群中快速驾马的可以免于处理:政府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急于追人。如果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钱赎罪,其实就是罚款。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 蒙曼:唐朝为什么会有大量女子不嫁人投身宗教?
  • 汉朝女子的幸福指数高
  • 史上最滑稽谋反只为到皇宫吃顿饭
  • 唐朝官员贪污后果很严重:贪官亲属需受罚做奴役
  • 读《阿房宫赋》 学强大想象力
  • 刘禹锡与唐朝版帕瓦罗蒂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