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很早。一般认为,早在上古商周时期已出现,逆旅、旅次、旅舍、旅店、客栈等,都指的是旅馆,和现在的酒店、宾馆、招待所是一个功能。
古代“开房”也要“介绍信”
从《周礼》所记来看,早在周代中国的旅馆业已很发达。如周王规定,有“国营招待所”性质的“驿亭”,要求每10里有“庐”,即简易房舍;每30里要设“路室”,以供休息;每50里的市镇要设“候馆”,候馆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
现代流行的城市旅馆、家庭旅馆,在先秦时已出现,主要有“馆”、“寓”、“舍”等。这些旅馆档次和功能区别明显,以供不同身份的旅客入住。“馆”比较高级,用来接待贵宾,如“国宾馆”、“诸侯馆”,这类旅馆是官办的,当时的诸侯国一般都设有这样的高档宾馆,如鲁国有“重馆”、赵国有“陶丘之馆”、晋国有“箕馆”……
“寓”、“舍”这类旅馆则主要为普通商旅服务,以民办居多,“逆旅”、“客舍”都属于这一类。
而且,古人对于旅馆的管理也早有规范,旅客不能随便开房。如今开房要出示身份证和相应的证明文件,这在先秦时即已实施。
古代虽然没有现代的身份证,但有相当于身份证的信物。如果是官员、商人出差或得到官方授权的外事活动,都会持有“符节”或“符卷”,这种“符”、“节”、“卷”等,都是早期入住旅馆的身份证明,相当于现代的“介绍信”.
后来的“驿卷”、“信牌”也都属于旅行凭证,如没有旅行凭证,是无法入住旅馆的,特别是官办旅馆根本不可能接待。
《周礼·地官》就此说得很清楚:不同的人办不同的事,要用不同的“介绍信”,即所谓“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意思即是,你要想走遍天下,必须有介绍信才行,否则别想开房。
古代旅馆也有“查房”
和现今一样,客人入住后要进行详细的身份信息登记,有专门的“旅客登记簿”.这种登记簿古称“店簿”或“店历”,要妥善保存,留底备案,逐月定期交官方查验。后来,官方加强对酒店的管理,除了治安的需要外,也是为了方便收营业税。
《马可·波罗游记》中,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当时元大都(今北京)看到,所有客栈和旅馆的老板,“要将投宿客人的姓名写在一个簿子上,注明他们来去的日期和时间,这种簿子每日须交送一份给驻在方形市场的那些官吏。”
具体登记和查验程序,中世纪摩洛哥旅行家拔图塔(又译“白图泰”),在其中国游记中说得更详细:“路中各站,皆有逆旅可以息宿,有官吏专管之……天黑时管理官吏及其书记来舍,将留舍客人逐一点名记簿,盖印后关门,使客安睡。至次晨天明时,吏及书记复来,依名单唤客起,作一证书。”
从中可以看出,古代对入店旅客的登记管理相当严格,也是要查房的。这些“管理官员”相当于现代辖区查户口的民警。
如果旅客没有身份证明,也不是绝对不能入住旅馆,但需要有财产抵押或是熟人担保。如果既无资信证明,又没人愿意担保,就只有“露宿”了,旅馆是不敢接待的。这在古代叫“不下单客”,意思是不接待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单身客人,这种硬性规定,主要是官府治安管理的需要,“恐有奸寇”.
古代旅馆也分“标准间”“豪华间”
中国的旅馆业,在汉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除了官办宾馆外,城市旅馆、家庭旅馆都出现了。当时城里的“谒舍”,就是一种城市旅馆,这种城市旅馆数量很多,分布广泛,多供做小生意的普通下层人入住,《汉书·食货志》中所说的“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就是这个意思。而官办普通旅馆称为“传舍”,服务稍好,专用于接待“官差”.
魏晋时期,中国的旅馆业被进一步提倡,旅客外出住宿更为方便。晋人潘岳在《上客舍议》中记述,当时“公私满路,近畿辐辏,客舍亦稠”,交通发达的路边,靠近京城的地方,旅馆很多。
这时的旅馆充分考虑了硬件建设,让客人入住后更觉舒适,《上客舍议》称,“冬有温庐,夏有凉荫”,这里的“温庐”相当于现代配有暖气的房间,“凉荫”则是纳凉休闲之所。
古代客房亦分出不同的档次,同样有“豪华间”、“标间”、“多人间”的区别。当然,在古代不是这样叫的,宋元时期,豪华间叫“头房”,明清时因为出差官员多住这样的上等客房,又称为“官房”;普通或较差的房间则叫“稍房”、“陋室”;多人间则称为“通铺”、“大铺”.
再到后来,旅馆的分工和接待对象的划分更明确,有专门接待商人老板的“广源店”、“万隆店”;有面向“驴友”和一般游客的“悦来店”、“吉顺店”等。随着科举制度的确立,各地还出现了专门接待学子的“状元店”、“高升店”.
古代旅馆也有优惠时段
现代旅馆在一定时段儿会推出优惠房间,即所谓“特价房”.古代旅馆也会给客人打折,甚至免费。有的朝代强行规定,官办旅馆在特定的时日要免收房费。
如宋代,当时的官办旅馆便有免费入住日。《宋朝会要》记载,在赵恒(宋真宗)当皇帝的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遇到严冬,当年正月,朝廷便以“雪寒”为由,要求“应店宅务赁屋者,免僦钱三日。又曰‘贫民住官舍者,遇冬至寒食,免僦值三日'.”
所谓“僦值”,也就是房费。这记载说得很清楚,官办旅馆(官舍)在雨雪天和“冬至”、“寒食”等日子,应免收房费。此外,在疫病流行时,也有免房费的现象。
《宋史·食货志》记载:赵祯(仁宗)当皇帝时,有一年京师发生大规模流行病,除了要求免费送医给药外,要求不论官办旅馆还是私营旅馆,一律免收房费10天,即所谓“蠲公私僦舍钱十日”.赵曙(英宗)当皇帝时,在特定日期,旅馆免费接待更成为一项制度。
这种免费旅馆,在古人看来是“义”举,相当于今天的慈善活动。《后汉书·儒林传》记载,曾任东汉陈留太守的周防,在开家庭旅馆时,就经常免费给旅客提供方便而“不受其报”.
事实上,开免费家庭旅馆一直是中国古代的优良传统,先秦时期,不少名门贵族所开的“养士馆”、“招贤馆”,其实也有家庭旅馆的性质,不仅免房费,还免餐费,即食宿全包。
明清时期流行的“会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前往住宿的同乡也都是免费的。
古代旅馆也有“特殊服务”
现代酒店、旅馆的服务要求是“宾至如归”,这一标准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便有“宾至如归,无宁灾患”的说法,意思是宾客住进晋国的宾馆应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还会有什么灾患呢?
“宾至如归”最初是周王对国宾馆的服务接待要求,此后“宾至如归”成了古代中国旅馆业通行的行规和服务的最高境界。
在“宾至如归”这一经营理念下,古代旅馆业只要能提供的服务,都竭力提供,让旅客满意。如现代酒店都有餐饮服务,古代旅馆也提供饮食,旅客甚至可以自己动手生火做饭,可谓更纯粹的“自助餐”.
现代旅馆基本服务之一的代为保管贵重物品,在古代也有。拔图塔游历中国时曾看到,“商家取客人钱财货物,慎为保藏”,客人退房时,将钱财交给客人,如果少了,全额赔偿。
为客人代购代销代付也是古代旅馆常规的服务项目,有的甚至还为男性成年客人提供“特殊服务”--“代购”女人,让旅客真正找到“家”的感觉。这事也让拔图塔遇到了:“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为购婢作妾,给室以二人居,费用由主人临时代付。”这里说的 “主人”即为旅馆老板,因为古代蓄妾并不违法,蓄妾者后来将妾带回家的事并不鲜见。
在古代,人们出行主要靠步行或人力、畜力车什么的,所以出去一次数月数年不回家是常事,特别是生意人。正是由于存在这种情况,旅馆的“特殊服务”自然成为方便旅客的项目之一。有的老板还安排娼妓住在旅馆附近,甚至直接让她们住在旅馆里面。明张岱在《陶庵梦忆》中,便记有他在山东泰山进香时所见:“再近则密户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明代的孙典籍在《广州歌》中也曾记载:“闽姬越女颜如花,蛮歌野曲声咿哑”.所以,古人有“人生何如贾客乐,除却风波奈若何”之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