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秦皇岛市抚宁区居民陆先生在天马湖边钓鱼时,意外发现295发子弹。后经抚宁警方和抚宁区档案馆鉴定,这些子弹大部分为汉阳造步枪所使用,且品种混杂,分析应为1938年当地“七家寨暴动”时的遗物。
陆先生告诉记者,7月13日,他在位于抚宁区北部的天马湖水库北侧钓鱼,在湖边小树林乘凉休息时,无意间发现地面上有一发旧子弹,随后,陆先生便在旁边用手挖了几下,发现越来越多。
经抚宁警方和区档案馆鉴定,这些子弹共计295发,大部分为汉阳造步枪所使用,可是从子弹的品种看,又比较混杂,分析应为1938年“七家寨暴动”收缴的子弹。
据抚宁区档案馆馆长李利锋介绍,1938年7月15日,在抚宁县台头营镇七家寨村度假的伪满医科大学学生茹振太(后改名为茹古香),与台头营乡伪大乡长许维纯、农民茹克勤、韩会轩等人精心策划准备,秘密组织成立147人的临抚抗日游击大队,在七家寨举行抗日武装暴动。暴动当夜,暴动队伍攻克台头营伪军据点,收缴大量武器弹药。
而后,暴动队伍西进,加入宋时轮、邓华领导的八路军第4纵队,编为第4纵队第31大队。同年9月,第31大队和地方游击队出白羊峪口,袭击青龙县凉水河日伪警察暑,击毙伪警察署长,俘虏日伪警察5人。当月,该部又在青龙县境内(具体位置不详)伏击日伪汽车4辆,缴获一部分军需物资。
李利锋称,这些子弹作为“七家寨暴动”的抗战遗物,具有一定的历史考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