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社火
甘草店马社火
走乡串村的马社火
马社火
位于兰州市的东大门,榆中县东南部的甘草店镇,历来是甘肃东部的重要交通枢纽,是连接甘、陕、川、青的“旱码头”,也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路,在清咸丰年间(公元1851—1861年),甘草店已有集市。就在这个流传着一种遗失数年的民间社火——甘草店马社火。
据记者查阅有关史料,这是一种源自于战争的社火形式,是为了纪念清代的施仕伦。据清史记载,施仕伦因五官不正,四肢短缺,俗称“十不全”,康熙进士、福建晋江人。父施瑯,原为明将战败降清,1684年平台湾郑氏有功,官拜靖海侯。施仕伦初任江苏都知县,后迁升为漕运总督,驻淮安,为人忠直,秉公果断,除贪官,杀豪强,忠言直谏,刚正不阿,人们称之为“施青天”、“小包公”,后人为了传颂其事迹,将其形象编排马社火。
马社火流传到甘草店的经过
在丝绸之路的河南,陕西的长安、关中、宝鸡、陇州东南镇边家庄村、陇县棱底下镇麦枣村等地,宁夏的隆德高台、六盘山一带,甘肃的天水、平凉崆峒山、庄浪、泾川、定西口、陇西等地,新疆一带的农村,都兴盛马社火。据民俗学家研究考证,宁夏隆德的马社火至少有四五百年的历史。每逢过年闹元宵,马社火是我省陇东人的一件大事。
甘草店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交通要道。明代,陕西驿道自西安、平凉、隆德、会宁、定西过金县(今榆中)甘草店、清水驿、定远驿,进入兰州。据清人祁韵士(万里行程记)、林则徐(荷戈记程)载:清代还有一条新驿路,即自车道岭至甘草店,过夏官营、买子堡(来紫堡)、响水河(小水子)至皋兰县东岗镇。在清道光年间(1821—1850),甘草店山梁上的车道岭有集市,咸丰年间(1851—1861),移于三公里外的古镇甘草店,经商者多为山西、陕西、河南、宁夏、甘肃天水、秦安、甘谷、陇西等全国二十四个省、市、地区的人。明代至民国末,在甘草店经商的山西、陕西、河南等省的商贾,是甘草店人口的主要来源。现在甘草店东、西两村90%的人都是当时经商落脚沿袭下来的。当时陕西的一些商人将当地民间的马社火带入到甘草店。相传乾隆丁亥年,定西、皋兰、榆中和河西一带大丰收,自农历八月十五日起,在甘草店集贸市场举办为期一个月的骡马大会,会期内有大戏(秦腔)、赌场、马戏、比武场、赛马场、讲善书、牲畜山货、百货买卖等,收入很多,大会支付了一半,余额由会长施国栋、杨登周管理。秋冬粮食贸易又丰盛,从而酿酝筹备大办马社火,将上、下街和河东村三个小社合为一个大社火,并由施国栋、杨登周主办,次年正月初六正式兴起。继而有施国栋、杨登周、杨登科参加主办。清朝末年和民国时,又有闫立乾、孙虎成、施和霖参加主办。由此马社火便兴盛起来,在同治、光绪年间形成高潮,民国中期逐渐衰落,解放后的1949、1950、1951年,由农会主任米建业参加主办。此后实行农业生产合作化,经费用于生产,牲畜也不易集中,再没有玩过马社火。甘草店马社火已失传,没有传承下来,再不进行抢救,就将永世断绝。因此要把马社火作为“非遗”项目进行保护。
独特的表演方式
顾名思义,马社火就是在马背上演出的社火。据东村七十岁老人黄学忠介绍,甘草店上街、下街(今东、西两村)共同筹办马社火,所需的马很多,依据装扮的戏剧人物角色的多少来确定,一般需20来匹,最多40来匹,不足时则由毗邻的果园、杨林、三墩营村农户的牲畜出动,马不足时再由骡子出动。从腊月二十五开始筹备,由春官、司衙官骑着倒驴,领着六至八个抹着黑脸的灶班,走村串户下帖催马,一个角色一匹马。三天大年过后,一般从初五开始玩马社火。马身上各备木鞍一副,由马的主人牵马,负责表演者的安全,对马也要进行一翻装扮,披红戴花,用绫罗绸缎装马身、马头、马脖子。马背上的角色脸谱,按戏中的人物角色脸谱来化妆,称为“搭脸”,身穿古装戏剧服饰,然后手执角色的兵器或各种道具,俗称“把子”。其他表演者穿上社火剧装。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