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救助力度 今年青海省困难群众“福利多”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计划投入民政事业经费59.4亿元,投入资金4.9亿元,统筹安排一批民政公共服务项目,使我省困难群众“福利多多”。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将刚性支出较大家庭、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纳入低保范围,拓宽低保救助人群,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达到每人每月675元;轻、中、重度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20%、30%、50%,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52元、378元、630元。认真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民政救助保障政策,适时提高城乡低保、高龄补贴、抚恤优待等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人均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人均每年提高350元、达到每人每年3320元,高龄补贴标准人均每月统一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10元—180元。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幅度达到10%以上。加快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取暖补助制度,按照每户每年8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补助,城市低保对象取暖补贴统一提高250元、达到每户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