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母过户给亲孙 引发官司 5子女超诉期索遗产 法院驳回
大西北网8月20日讯 继母私自处置婚后共同购置房屋并顺利过户后,李家5子女将兰州房管局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其行政行为。8月12日,记者获悉,城关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以起诉超过法定的2年期限为由,驳回了5子女的诉请。
2011年4月22日,在李大爷病逝半年后,其再婚配偶范大娘将老两口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处房屋过户给了自己的亲孙子小马。李大爷的5个子女获悉此事后大为不满,他们诉称:兰州市房管局在李家5子女不知情的前提下,任其继母私自处置父亲遗产,并将涉案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在小马名下,该房屋登记行政行为严重侵犯了5子女的合法权益。2014年12月10日,李家5子女将兰州市房管局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对小马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政行为。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李家5子女在开庭中陈述,他们于2011年6月22日知道兰州市房管局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在小马名下,说明他们自2011年6月22日已知晓涉诉行政行为的内容,而他们不服兰州市房管局对小马作出的房屋转移登记行政行为,于2014年12月10日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起诉期限。故李家5子女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