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加强版限娱令”功夫在限外

时间:2013-10-31 08:13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乔杉 点击: 载入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文,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一个,卫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4档。这个文件被媒体称为"加强版限娱令"。


  在当下媒体结构中,电视提供的娱乐无疑是最直接最充足的。娱乐是可以的,可怕的是过度娱乐。所谓过度娱乐,不仅指过多过滥,而且指娱乐节目既有原创的缺乏又有功利的炒作--同质、抄袭、克隆,低俗、庸俗、粗俗,甚至向一些严肃节目渗透。过度娱乐看似也很风光,但由于创新性、思想性、人文性、原创性不强,带来的是一种有水分甚至虚假的繁荣。除此之外,过度娱乐还传递了负能量,扭曲了价值观。


  改革的历史起点是现实,改革的方向直接取决于对现实本身的界定。看到当前过度娱乐的现状以及产生的危害,可以得出结论:"加强版限娱令"对于遏制过度娱乐,能够起到一定作用,但望其根本改变节目生态,恐怕还是奢望。


  "过度娱乐化"的实质是"过度利益化",一个极致表现,就是对收视率的"变态"追求。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文化自觉和文化担当为代价。而且,经济性和文化性也并不矛盾,并不是说严肃的、人文的、思想的、小众的,就一定没有经济效应。比如说,美国电视的历史频道,经济效应就超过了许多综合频道。这里关键还在于有没有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以及嫁接文化性和经济性的能力。


  有人感喟:一方面在批国产动画,一方面又要求"至少播出30分钟的国产动画或少儿节目".这一对立其实说明,"加强版限娱令"不是灵丹妙药,关键还是要解决责任懈怠、能力危机的问题。因此,"加强版限娱令"关键不在"限",必须增进制作人的文化担当、文化自觉,改进收视率统计,推进综合监管措施。这方面,不妨学习"他山之石".比如,美国针对电视低俗节目的监管,采取了建立评估系统、进行分级控制、引入技术屏蔽、鼓励公众监督等多种手段;BBC等欧洲媒体,组建强大的律师团,由律师团事先判断节目合法性。


  "加强版限娱令"功夫在限外,限只是手段,并非目的。在"限"外做好文章,才能避免波兹曼所忧心的"娱乐至死".

(责任编辑:陈冬梅)
>相关新闻
  • 评“限娱令”:逼出创新才是正道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