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曾在2009年发出通知拟向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大理古城维护费,未能落实。今年云南两会上,大理州委书记梁志敏表示今年将考虑古城收费问题。
(1月22日《云南信息报》)
大理州州长何华说,“大理古城是世界的古城,不只是当地人要去维护,也希望每个到大理的游客能和当地人一起来维护”.这个恐怕就是要收取“古城维护费”的理由和用意。的确,“大理古城是世界的古城”,是世界人都需要去的地方,世界人都享受到大理古城的风光惠赐,世界人当然都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古城。但是维护古城的费用包含在门票之中,应该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也就没有额外的古城维护费,如果再收取“古城维护费”岂不是“羊毛出在牛身上”?
其次,国家已建有专门的文物古迹管理部门以保护古城、古迹和文物,而且还有专项资金保证。保护文物古迹是当地政府的职责所在,但保护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转嫁到外地游客身上。大理古城最终得益的是当地政府,古城保护应该是当地政府的责任,凭什么要游客买单?
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这意味着,大理古城所有景区内所有的门票收入都须用于文物保护和修缮用途,而作为国内着名的旅游景点,门票收入不是一个小数字,作为维修费,应该足够吧?
大理州州长何华还说,“每一个到大理的人对促进当地的发展,维护当地的文化、生态、建设都负有责任。”这显然是把责任扩大化了。如果按此逻辑,那么世界10大着名风景区都要收取“有责任有义务”的“风景区保护费”,全世界人民能答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