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提高文化开放水平”的重大任务,同时强调“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如何认识文化开放与文化安全的关系,并在文化开放中维护文化安全,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主要指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价值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等国家文化的各组成部分健康发展,不受外来因素的威胁。那么,维护文化安全是否应该在文化上实行“闭关锁国”呢?当然不是。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之间的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脱离其他文化而孤立地发展。就我国而言,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文化发展不可能不受其他文化的影响。客观地看,改革开放一方面为我国更好地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推动我国文化走向世界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使我国文化发展面临西方文化资本、文化产品和价值观念的严峻挑战,从而给我国文化安全带来新挑战。这是当前我国文化发展面临的客观环境。
在全球范围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益频繁的新形势下,要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在文化发展上就绝不能采取“鸵鸟政策”,“闭关锁国”,而要拥有一种文化开放的襟怀,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一方面,应注重引进来,大胆、主动、积极地吸收外来先进文化,并使其成为民族文化发展的必要养分,以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另一方面,要大胆走出去,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不断增强中华文化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影响力。应当认识到,只有开放的文化才是安全的文化,只有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安全才有坚实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是确保我国文化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但需要强调的是,文化开放不是无原则的,必须以维护我国文化安全为前提。只有积极应对和有效化解文化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冲击,始终坚持以我为主,文化开放才能保持正确方向,否则就可能误入歧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既强调“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又强调“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当前世界文化格局和文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也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当前,统筹好文化开放与文化安全,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筑牢文化安全思想防线。开展文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传承民族文化基因、巩固民族文化根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尤其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将其作为抵御国外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侵蚀、确保我国文化安全的基石。二是加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制度设计。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家文化安全预警、应对机制,善于运用市场、法律等手段化解文化开放带来的风险和冲击。三是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国际地位相称的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权,不断提升中华文化的辐射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