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名词。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郑樵云:“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通志序》)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所以“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京城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它与”风,雅,颂“合称”六义“.朱熹《诗集注》指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叙事);”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以物喻志);”兴者,先言他物而引起所咏之词也“(文已尽而意有余)。按照这种解释,”赋“就是陈述,铺陈的意思;”比“相当于现代修辞的比喻;”兴“的基本含义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的开头。
宋人李仲蒙解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
《风》又称《国风》,一共有15组,”风“本是乐曲的统称。对于《雅》的认识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指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雅“有”正“的意思,把这种音乐看作”正声“,意在表明和其他地方音乐的区别。颂》是贵族在家庙中祭祀鬼神、赞美治者功德的乐曲,在演奏时要配以舞蹈。
”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赋“是直陈其事,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比“是打比方,用一个事物比喻另一个事物。”兴“是从一个事物联想到另外一件事物。”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欧洲中世纪后期骑士自学徒起便学习的六种技艺:剑术、骑术、游泳、狩猎(还有矛术的说法)、棋艺、吟诗。
剑术、矛术、骑术锻炼战斗力;游泳锻炼生存能力;狩猎、棋艺锻炼战术与思维;吟诗陶冶情操。
当然中世纪前期到中期的骑士们吟诗一般不必要,骑术、剑术、马上枪术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