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是否需要底线?

时间:2016-08-01 08:01来源:大西北网-北京晚报 作者:张林,李嘉瑞 点击: 载入中...

 

    北京变得越来越大,街头的雕塑也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繁杂。复兴门的“和平少女”、体育馆路的“体育健儿”、王府井的“老北京行当”虽成为经典,但已是过去。现在,更多的雕塑离开艺术园区,来到了大街小巷。


    其中的一些,也引起了很多争议。尤其是一些裸露身体的雕塑,被人们在“艺术创作”和“低俗作品”之间争论不休。一些夸张的雕塑,也成了商家吸引目光的噱头。根据北京的规定,城市雕塑需要审批,否则被视为违建。但现实却是,很多雕塑并未审批,直接摆上街头。


    艺术创作不该有禁区。但摆上街头,接受公众目光的城市雕塑,是否需要一定的底线呢?


    ▍地点·天通苑


    裸体女人


    和干瘪老人


    在天通苑,有一组曾经引起争议的雕塑。从2008年至今,这组雕塑一直存在于天通苑东区的花园里。雕塑以表现形态各异的人为主,有裸体的女人,光着身子的小孩,沧桑干瘪的老人,最大的特点是夸张变形。


    设立之初,就有了很多质疑的声音。但同时,支持者的声音也不绝于耳。持反对意见的,大多是中老年人。他们认为,这样的雕塑不可能带给孩子良好的影响,至少是不伦不类。持赞同意见的,一般是年轻人。他们认为在小区里能有这样的艺术之作,是一件好事。


    “俗不可耐”与“艺术创意”之争,几乎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直到现在,花园里每天都有来乘凉的市民。常有好奇的市民要凑上去,摸一摸雕塑中人物的身体。只要不发生危险,负责看管的保安员也不会阻拦。


    ▍地点·王府井


    上身穿西装 下身光屁股


    在王府井的IN88购物中心门口,有一个小男孩的雕塑。小男孩张着大嘴,上身穿着绿西服、戴着红领带,脚上穿着绿皮鞋,但下半身光着,身体细节清晰可见。


    雕塑下面的介绍牌上写着,创作者是一位30岁的广西雕塑艺术家。在作品介绍中,创作者称“生活处处存在着压力……有感于此,我做了些打哈欠的作品,就是希望不仅能释放自己的紧张、压抑感,也能为别人带来一丝轻松感。”


    门口保安说,“小男孩”已经在这近两个月了,特别火,很多人过来拍照。这位年轻的保安说,作品的确有些“夸张”,他指的就是小男孩那没穿裤子的下半身。他说,经常有游客来合影,还要摸着小男孩的下半身合影。年轻的保安员说,合影游客都是想“突出重点”.


    记者注意到,雕塑摆放处热闹繁华,不仅常有人与雕塑合影,还经常有人指着雕塑上的“亮点”大喊。记者询问了几位合影拍照的游客,有人认为尺度较大,也有人认为这属于艺术创作,不必苛求。


    对于议论“小男孩”尺度过大的问题,保安员也有自己的看法,“那是他们没有看过意大利的《大卫》。”记者尝试联系商场的负责人采访,但并未成功。


    ▍地点·常营


    似露非露的女孩子


    “女孩托着男孩的臀部,男孩双手张开靠在女孩的身上,脸上的表情丰富又多彩。”近日,在常营长楹龙湖天街的地下二层走廊里,一组雕塑引起了市民的关注。除了女孩托着男孩臀部的雕塑外,还有光着屁股的小男孩被大人搀扶着,翩翩起舞一前一后的少女。记者看到,“起舞女孩”梳着马尾辫,绿色短衣短裤修饰简单,其胸部似露非露。


    “若是真人,估计上衣已经掉下来了。”一位正在拍照的市民说。记者注意到,网上已经有众多对此的评论。“关于楼下新放的雕塑,想吐槽的就一点,小姑娘你的手往哪放呢。”“翩翩起舞的女孩非要穿得那么暴露吗?小孩子看到会不好的。”“这几组雕塑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估计就算是搞艺术的也会被蒙住。”


    雕塑旁边并没有作品说明和作者的信息。商场保安告诉记者,雕塑已经摆放将近一个月,刚登场时,有很多人会拍照合影,也会有人用手摸摸。商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人们对这几组雕塑的热议并不知情,雕塑的摆设只是为了填补商场空间,供顾客欣赏,并没有其他的想法。雕塑都是艺术家设计出来的,他们把雕塑运过来摆放一段时间后会再运走。


    相关规定


    未经审批 就属违建


    1988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并于1994年做了修改。其中第四条规定,“建设城市雕塑,由建设城市雕塑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将拟建雕塑的题材、体量、建设地点、雕塑模型、环境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公共绿地内建设城市雕塑,须先征得市园林绿化部门同意后,再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


    第九条规定,“未取得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城市雕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城市雕塑的,按照违法建设处理。”


    2012年,北京市规划委发布《北京“十二五”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城市雕塑)发展规划纲要》。当时,北京市雕塑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的审批管理没有强制性手续,一些建设单位未经报备就擅自在重要地段建设题材敏感、造型粗俗或质量低劣的雕塑。按照规划,城市雕塑的建设也将立法,以防止类似情况出现。

(责任编辑: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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