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唐宋时期——伏羲传说的定型
唐宋以来,伏羲传说事迹进一步完善和整合,从而使伏羲三皇之首和人文初祖的地位固定下来。在大量史书和类书等文献中,都有伏羲事迹的的记载,如《晋书》、《隋书》、《旧唐书》等历代正史,《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等地理总志,《唐会要》、《通志》等政书,《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类书,都有伏羲生平事迹的记载。特别是《独异记》、《录异记》、《补史记?三皇本纪》、《路史》、《古微书》、《绎史》等著作中,记述伏羲事迹尤为详备,堪称集大成者。概而言之,唐宋以来典籍中,有关伏羲事迹的记载,主要有三个典型特点,一是以唐代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为标志,伏羲不仅进入正史系统,并且其事迹和文化创造活动更加系统化。二是唐宋以来正史中,对伏羲祭奠等均有明确的规定。三是有关著作对伏羲的文化创造活动等内容进一步扩充。如“伏羲化蚕”(《路史?后记五》),“聚天下之铜,仰观俯视,以为棘币,”“伏羲推策作甲子”,“古者庖羲立周天历度”,伏羲等“爰兴神鼎,制郊禅”(《路史?后记一》;伏羲“治金成器,教民炮食 ”,(《绎史》)
综上所列,伏羲事迹在经历先秦时期的发韧,秦汉魏晋时期的加工增益,至唐宋时期的整合定型,最终使伏羲成为我国远古的创世英雄之一和最早的人文始祖。
二、伏羲在中国古史系统中始祖地位的确立
伏羲传说自春秋战国时代出现于儒家经典和诸子之书之后,他不仅被纳入了我国的古史系统,而且位居首席,是一位集创世神、始祖神和发明神于一身的中华人文初祖。其在中国古史体系的位置,经历了一个介入、确立和变化的过程。
我们习惯上将夏商周上古时代之前的时代称为三皇五帝时代,这是中国远古文明初创的重要阶段。有人认为在中国神话传说系统中,三皇及以前的时代是单体神话时代,而五帝时代是复合神话阶段,前者以盘古、伏羲、女娲为代表。[2]实际上,见于记载的盘古传说在时间上明显晚于伏羲、女娲,而伏羲、女娲大致属同一时代。因此,我们可以将单体神话时代,亦即三皇时代看作是中国古史系统的创世时代,伏羲和女娲等就是这一时代最具代表性的创世英雄。
三皇五帝之说出现于战国,形成于秦汉。顾颉刚说:“三皇是战国末的时势造成功的,至秦而见于政府的文告,至汉而成为国家的宗教。他们是介于神与人之间的人物,自初有此说时直至纬书,此义未尝改变。自从王莽们厕三皇于经和传,他们的名称始确立了”[3] (第七册P51)三皇之说源自“太一说”和“三统说”,至《吕氏春秋》始见“三皇”一名。三皇说中的三皇,其说有四,而伏羲、神农二人为四说所共有,其余一位或为燧人、成为女娲、或为祝融、或为黄帝,说法不一。[3] (第七册P122)秦汉时期是中国古史系统的大整理时代,“三皇”之说一经出现,伏羲即占有三皇之首,百王之先的优势地位,而成为中国古史体系的人类始祖。《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先人有言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汉书?律历志》:“伏羲画八卦,从数起”。在《汉书?古今人表》中被列为“上上圣人”的第一位即是“太昊帝宓羲氏”。被后世奉为正史的《史记》、《汉书》,将伏羲纳入记载范围,是伏羲进入中国古史体系并获得人文始祖至尊地位的标志。魏晋以降,随着盘古开天辟地等创世神话的出现和流行,伏羲“三皇之首”的地位受到冲击,三国时吴整的《三五历纪》,晋皇甫谧《帝王世纪》已将伏羲列到盘古、天皇、地皇、人皇之后。至宋代,伏羲则由三皇之首沦为五帝之首。尽管如此,但另一方面,由于伏羲之功德和杰出贡献已经深入人心,其地位并未因在古史体系序列的后移而动摇。故唐代司马贞综合前代史乘纬书之大成,撰《补史记?三皇本纪》,正式为伏羲立传,标志着伏羲人文始祖地位的最终确立和定型。正因为如此,在唐宋以来国家的祀典中,伏羲作为三皇之一,仍然位居重要地位,伏羲集创世神、始祖神和发明神于一身。
1.创世英雄
1942年出土于长沙东郊王家祖山的楚墓,约为战国中晚期之交的墓葬[4],该墓出土的帛书甲篇,不仅记载了伏羲、女娲事迹,而且帛书内容为中国迄今所见先秦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最系统、最明确的创世神话,兹据董楚平先生的研究和解释转录如下:
曰故(古)大 熊包戏(伏羲),出自□ (震);居于睢□,厥□亻鱼 亻鱼 ,□□□女。梦梦墨墨,亡章弼弼。□每(晦)水口,风雨是於。乃取(娶)□□子之子,曰女女出(娲),是生子四,□是襄而 ,是各(格)参化法 (度)。为禹为契,此司域襄,咎而步廷。乃上下朕(腾)传(转),山陵丕疏。乃命山川四海, (熏阳)气百(魄、阴)气,以为其疏,以涉山陵、泷、汩、溢、厉。未有日月,四神相戈(伐),乃步以为岁,是惟四时:长曰青干,二曰朱四单,三日白大木然 ,四曰□墨干。
千有百岁,日月 生,九州丕土旁(平),山陵备血夭(亻血)。四神乃作,至于覆(天盖),天旁动,扌干 蔽之青木、赤木、黄木、白木、墨木之精。炎帝乃命祝融,以四神降,奠三天,□思孚攵(保),奠四极,曰非九天则大血夭(亻血),则毋敢蔑天灵,帝 乃为日月之行。
共攻(工)□步十日四时,□神则闰,四□毋思,百神风雨,辰祎乱作,乃□日月,以传相□思,又霄又朝,又昼又夕。
上述帛书内容大意是说在天地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之时,先有伏羲、女娲二神,结为夫妇,生了四子。这四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开辟天地,这是他们懂得阴阳参化法则的缘故。由禹与契来管理大地,制定历法,使星辰升落有序,山陵畅通,并使三陵与江海之间阴阳通气,当时未有日月,由四神轮流代表四时,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白大木然 ,老四叫墨干。
一千数百年后,帝俊生出日月。从此九州太平,山陵安靖。四神还造了天盖,使它旋转,并用五色木的精华加固天盖。炎帝派祝融以四神奠定三天四极,人们敬事九天,求得太平,不敢蔑视天神,帝俊于是制定日月的运行规则。
后来共工制定十干、闰月,制定更为准确的历法,一日夜分为霄、朝、昼、夕。[5]
在这篇我们可以看到的中国先秦惟一完整的创世神话里,它记载了伏羲、女娲、禹、契、帝俊、炎帝、祝融、共工等传说人物。其中,伏羲、女娲先天地而存在,结为夫妇,生四子而开天辟地、通九州、安山陵、协阴阳,制定日月(自然)运行规则和历法,是典型的创世神话,说明伏羲、女娲是共同的创世英雄。
2.华夏始祖
与伏羲大约同时的女娲,也是一位创世神,而且她与伏羲兄妹成婚,共同繁衍了人类,因而,他们又被尊为华夏民族的始祖。女娲事迹大约与伏羲同时出现,《礼记?曲礼》:“女娲之笙簧”。《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关于女娲创世的神话,《淮南子》记载最详,她曾“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这位创世神又是始祖神。《风俗通义》:“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者绠人也”。文献中伏羲、女娲兄妹成婚主要见于唐代李冗的《独异志》:“昔宇宙初开之时,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又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乃结草为扇,以障其面。今时人取妇执扇,象其事也”。唐卢仝《与马异结交》:“女娲本是伏羲妇”。在传世文献典籍中,明确记载伏羲、女娲兄妹成婚的传说,虽然迟到唐代才出现,但早在汉代甚至战国时代即已流行,并有确凿证据。一是现已发现的大量汉代画像石(砖),多有伏羲、女娲蛇身人首的交尾形象。而且此类形象的画像石(砖)在我国各地均有大量发现。二是前引战国楚墓帛书中关于伏羲女娲二神婚配生子的考古学资料。三是早在商代已有伏羲、女娲交尾图出土,张光直认为:“安阳西北冈殷王大墓出土木雕中有一个交蛇的图案,似乎是东周楚墓交蛇雕像与汉武梁祠伏羲女娲交尾像的前身”。[6] (P226-227)因此,伏羲、女娲兄妹成婚繁衍人类的始祖神话,并非出自唐代或汉代,而是早在与伏羲、女娲事迹的出现几乎同时的战国时期即已存在了。
文献中又有伏羲“制嫁娶,正姓氏”,“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媒因置婚姻”的记载。结合伏羲出生的感生传说,伏羲、女娲兄妹成婚,以及他们制嫁娶,置婚姻,改革婚姻制度的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正是远古时代由族内婚向族外对偶婚过渡的时代。因而伏羲、女娲作为人类始祖,被我国许多民族尊为始祖,他们是中华民族最早和最具广泛代表性的始祖。
3.华夏人文初祖
从伏羲传说的演变及发明创造可知,其文化创造的内容几乎包括了远古时代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有画八卦、造书契、结网罟、取火种、造甲历、制嫁娶、创礼乐、设九部、制九针、立占筮等内容,故有人称伏羲是“一个非凡的文化英雄,而且是一位无与论比的科技领袖,科学、文化、艺术、冶金、历法包括婚姻礼教等,所有的文明都沐浴过他神性的光辉。……我们称伏羲为科学大神、文化大神、哲学大神、音乐大神、宗教大神”。[7]诚如斯言,伏羲作为创世神和华夏始祖,在人类迈向文明征途中他带领先民仰观俯察,认识和征服自然,创立各种名物制度,发明不少生产技术,虽然后世传说中伏羲发明创造的内容有附加成份存在,但他作为古圣先王中第一位创制英雄,引导华夏先民告别洪荒,迈向文明并取得不少文化创造,则是确信无疑的。因此,伏羲是我国远古时代文明初创的杰出代表,是华夏民族最早的人文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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