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劲松
“写作是在迷茫和混沌中,在虚拟的冰凉的世界中捕捉真实生活和人间暖气的一场黑夜马拉松。”这场马拉松的主角,是作家陈应松。他近年来的文学实践,无疑成为新世纪湖北文坛乃至中国文坛的重要收获。纵观他的小说创作,由现代主义而现实主义,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更加鲜明地反映出其作品特征,那就是以一个作家的良知,直面生活现实,关注生存境遇,客观而又冷静地展示底层人民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和身体创伤。在他笔下,我们见不到歌舞升平,见不到太平盛世,与之相反,他持续关注并一再书写的,乃是时代变迁中的流离失所(包括失地、失业和打工),以及这种流离失所带来的乡愁、眼泪、失踪、寻找、思念、重逢和诀别。小说由此昭示的,则是一个时代的精神阵痛和一个群体的生存困境。
短篇小说《送火神》(原载《天涯》2011年第5期,《小说选刊》、《小说月报》2011年第11期转载)延续了陈应松惯常的底层叙述视角,且在风格上有所突破。故事主人公名叫大系哥,和陈应松以往小说中塑造的形象类似,大系哥只是个普通的小人物。不过,与之不同的是,这个叫大系哥的乡下伢,原本没名字,又没有读书,是个弱智,还神经。如此一来,大系哥的命运就难免令人牵肠挂肚了。倘若大系哥只是个一般的弱智少年,倒也罢了,偏偏他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嗜好——放火。小说情节的铺排,即从这里开始:“这伢!大人们说。这伢要把整个村子废了。”这伢并非别人,正是大系哥。村里所有人都恨他,只因他见啥烧啥,已经放了几十起火,村里的人便封他为“火神爷”。终于,放火惹下的麻烦,让“火神爷”的亲生父母万般无奈,只好求解脱,借口外出打工,一走了之,从此不再理睬。为对付“火神爷”,以村长为首的村里人,可谓费尽心机,大系哥也因此吃尽苦头。先是锁在村委会里,用绳子捆着;接着将他哄进城里找父母,父母却避而不见;随后,伺机准备将他丢到城里,让其自生自灭,无果,村长决定将他弄去福利院;于是,找福利院长,找镇委书记,找民政干事,找镇“维稳办公室”,却没有哪怕一个人愿意管他;逼不得已,思来想去的村民们只好盘算着让大系哥永远消失。最后,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中,村民们以无比默契的“助杀”行为,使大系哥葬身于火海。至此,一个弱小无助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离开了人世。
分析大系哥热衷放火的原因,一种可能性,因为少年成长期的叛逆天性使然,面对父母的遗弃和村人的捉弄,他借机报复;另一种可能性,则是他对此造成的后果全然不知,他只是喜欢放火而已,因为他是弱智。但无论哪种分析,此刻都是徒劳的,因为大系哥死了,而且死得如此残忍!那么,大系哥之死,谁之过?或者说,谁才是杀死大系哥的真凶?他父母?村长?福利院长?镇委书记?民政干事?镇维稳办?其他村民?或者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小说结尾,关于大系哥之死的描写实在是惊心动魄:“火这次是烧得有点邪乎。……是大系哥,是他放的火!他最后一次出现的时候,浑身都着火了,是想从窗户里跳出来。这伢不怕火?三豆赶过去时,看到七八个男人手拿竹竿、棍子,去戳他,不让他爬出来。也许是大人们把他逼进火场的。大系哥这下就没法子了,谁叫他往火场穿的,那不是茅坑里打灯笼——找死。这伢儿不得出来,几次想爬出来,哀号声和柴禾噼噼啪啪的燃烧声交织成一片,但那些人手持的木棍的栅栏就像窗齿,挡住了他。救火的人不救火了,看这个火伢在火里翻滚,火腾起来了,几下就把他淹没了。没有声音了。这时村长从黑旮旯里跑出来,捏着嗓子故意喊:‘救火啊,救火啊,你们咋还站着不提水去呢?’于是大伙散了。火还在一个劲燃烧,天都烧红了。”读到这儿,我的心情百感交集,有怜悯,有愤怒,更有无语。为什么?不过是一个弱智的孩子,再怎么着也还罪不至死吧?你们怎么就如此狠心、以如此残忍的手段,剥夺他生存的权利呢?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