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文学剘刊《芙蓉》2007年第3期头题上的中篇小说《第六指》是一篇地道的公安文学,这篇出自非公安作家王芸之手的警察故事与公安作家笔下的迥异。文本虽没有刻意塑造“这一个”警察形象,但“第六指”这个人物——法医关宇却让我们记忆犹新,就因为他的“第六指”。
“第六指”属畸形,与正常手指有异。文本初始,关宇非常讨厌它,“用砖头砸过它,血肉模糊的一团,钻心的疼”。后来关爸说了句话,他就不再与这个指头过意不去了,“和六指和解了”。再后来,因关宇画像是省警界“一绝”,人们就喊他“六指关”,于是看似残疾的弊端却在圈内获得了名声与尊敬。如果此小说继续围绕这名法医的“第六指”做文章,说凭借其画技破了大案、积案,充其量增加一点神秘感,起到了颂扬人民警察天赋与智慧之作用,但冲破不了通俗故事的框架,很难出新意。另辟蹊径的王芸没有在“第六指”上费过多的笔墨,而是着力写犯罪嫌疑人孙敏珍的手指。正像茨威格《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中那个赌徒的手一样。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手(指)又何尝不是如此!在关宇向孙敏珍了解案情时,她的手是不老实的,如“孙敏珍一直在用一根手指来回抠着沙发布面”。作家王芸捕捉到了,法医关宇注意到了,我们读者也看到了。如此动作,在小说中频繁现身。窃以为,那根不安份的手指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内心高度紧张的表症,还有利于推动情节发展。小说末尾,这只“好动”的手指不是被戴明军给剁下来了么。法医关宇多了一根手指,而犯罪分子少了一根手指,两厢对比,颇有意味。
《芳草(网络版)》2008年12期上的《穿过天空你的手》也多次写到“手指”。警察刘春本是办案高手,他在审讯犯罪分子时,遭到犯罪分子的疯狂报复,手指就这么被咬断了。而由这根“断指”又引发了许多故事,譬如新同事大多不喜欢他,说他是残疾人,致使其自尊心遭到极大的伤害,于是他“把韩利的膀子卸了”;也就因为他是断指,组织才派他深入到残疾人堆中当卧底等等。
奚同发的小小说精品《刑警吴一枪》末尾有这么一段:“赶来的队友发现,倒地的吴一枪,最后呈匍匐状,目视及双臂平举均朝前方,左手握成枪的样子,右手食指则以扣扳机状一直僵硬着,最终也未能扳直……”藉此,“手指”在文中倒成了彰显警察意识的点睛之物。
由此可见,手指也成了当下公安文学作品中的叙事枢纽。至于这一枢纽用意何在,须结合具体语境来解读,还与读者的阅读经验和阅读能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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