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谈到干部住房时提出的“探索实行官邸制”,使“官邸制”一时成为热点。其实,官邸制在中国并不新鲜,南宋学者王应麟撰写的《玉海》“官制”一节中,对其已有明确定义:“郡国朝宿之舍,在京者谓之邸。”说白了,“邸”就是建在京城里,给官员住的房子,故又称“官邸”.那么,什么叫官邸制?中国最早的官邸出现于何时?官邸制能遏制官员住房腐败吗?
中国最早的官邸出现于何时?
战国时期秦昭王曾为范雎提供“相舍”
什么是官邸制?其实就是一种官员住房制度,是国家为一定级别的官员提供在任职期间居住的住所,但官员本人对此住所没有产权。中国古代从何时开始实行官邸制?学术界并无确切说法,最晚在先秦时期,高级官员已有官邸。
在汉字中,“馆”与“官”二字联系紧密。《说文解字》称,“馆,客舍也。”这种“舍”里住的“客”,都是各级大小官员,先秦时期“馆”、“官”二字通用,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何谓“邸”?南宋王应麟《玉海》中说得很清楚,“郡国朝宿之舍,在京者谓之邸。”说白了,“邸”就是建在京城里,给官员住的房子,故又称“官邸”.
官邸,是在中国古代早期官府为官员提供免费宿舍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并作为一种福利和待遇,免费提供给官员居住。这种“宿舍”,古称为“官舍”或“吏舍”.隋唐时期的“赐第”,两宋时期的“公宇”,明清时期的“官房”,都属于这一类。
古代公房还因居住地的不同而叫法各异,如设在皇宫内的叫“宫舍”;或因居住对象来命名,如给丞相一类高级官员住的房子叫“相舍”,相舍也是古代官邸中的高级官邸;给县级别官员住的叫“县舍”、“令舍”等。
从《史记》所记载的来看,在战国时期,古代高官已开始享受国家提供的免费住所。《史记·范雎列传》记载,当年秦昭王便给丞相范雎配置了官邸“相舍”.
范雎是魏国人,因受中大夫须贾诬告私受贿赂遭到迫害,化名张禄逃到秦国,受重用官至丞相。后须贾来秦国游说,欲拜访丞相张禄,范雎故意驾马车带他到自己官邸。进入丞相府,来到相舍门口,范雎还“调戏”须贾说,“待我,我为君先入通于相君。”
从上述故事来看,范雎的“官邸”即位于丞相府的里面,建筑规格不低,门口还有门卫值勤。
古代官员都可以住公房吗?
汉代从县令到丞相均可住“官舍”
从上述秦昭王给范雎配相舍一事来分析,战国时期给高级官员提供官邸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古代官员是否都可以享有住公房待遇?这要看具体朝代,两汉时期官员都享受免费住房福利。从秦汉开始,由朝廷给赴任官员提供住房逐渐趋于制度化。
在官邸制上,汉承秦制。汉代的丞相都有自己的官邸,如开国功臣、刘邦的丞相曹参就有相舍。曹参相舍的后园附近还建有一般官员的宿舍,即所谓“吏舍”,这样的吏舍,不是一间两间房子,应更接近现代的“机关大院”.
这里还有一个故事,住在吏舍的官员就和今天住集体宿舍的狐朋狗友一样,每天都要喝酒K歌,弄得相舍不宁。《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一次,随从有意请曹参到后园游玩,想让丞相出面制止。其时这班人又在宿舍里K歌,随从想曹参肯定要生气了,谁知他竟让手下取酒来,与吏舍的人一起唱和起来。
那么,是否只有丞相才有自己的官邸?非也。一般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均有专用官邸。在汉代,二千石是太守级官员,行政级别相当于今地级市市长。如汉武帝的会稽太守朱买臣,便有自己的太守舍,当年履新会稽太守任上时,念旧情的朱买臣,还将前妻夫妇用车带回太守舍安置。
事实上,县长级别的官员,国家也都提供专属住房。如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其父亲刘钦在济阳县令任上,便有“令舍”,刘秀就是在令舍的济阳宫后殿诞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官邸制改革,有学者据此建议官邸制从县级开始,还是有历史依据的。
至于相当于今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以上级别的三公九卿们,不用说都有自己的高级官邸。
古代官员入住官邸有何规定?
清代公房标准“一品官给房二十间”
在古代,官邸和公房不仅供官员自己居住和使用,其家属也可以居于其中,这就是俗话说的“带家口”.但供职宫内,住宫舍的除外,家人不得随住。而且,不论官职高低,只能五天回家一次,即“每五日洗沐”一说。
按规定,官员的一家老小可以随同入住官邸。相反,如果老婆、孩子不入住,不占国家的便宜,便成了稀奇和廉洁的典型。西汉名臣何并为官清廉,在颍川太守任上时,其妻子儿女从未到官舍住过。《汉书·何并传》特地记下了这一笔:何并“性清廉,妻子不至官舍”.
与现代西方流行的官邸制度差不多,在古代,只要官员离任去职,就要让出国家配给的官邸,腾空供继任者使用,即便诸侯国也不例外。自然,官邸主人是不享受继承权的,即便官员在任上去世,其官邸也要及时收回,子女不得赖着不走。
给官员提供住房,一直到清代都存在,但可以享受的官员人数和范围比两汉时期大大减少,管理也更加严格。如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清朝廷曾颁布一次公房分配标准,据《大清会典事例》,具体如下--
“一品官给房二十间,二品官给房十五间,三品官给房十二间,四品官给房十间,五品官给房七间,六品、七品官给房四间,八品官给房三间,拨什库(领催)摆牙喇(护军)披甲给房二间。”
除了离职,如果被免职、降级,其所居官邸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或降低配给标准,或取消住房福利。如北宋名相寇准被贬为衡州司马后,所住的公房(公宇)被腾出。《事实类苑·名臣事迹》记载,老百姓听说后,“竞荷瓦木,不督而会,公宇立成”,给寇准造了房子。
古代官邸的规格和规模有何标准?
唐代“小官”杜甫白居易自己花钱租房
古代早期,对官邸的规格和规模有较为严格的标准,依儒家的礼制执行。南朝刘宋崔凯所撰的《丧服节》中称,“礼,人君宫室之制为殷屋,殷屋,四夏屋也。卿大夫为夏屋,隔半以北为正室,中半以南为堂。”
到了汉代,官邸平面布局基本上前堂后室。据《中国古代建筑史》记载,高级官邸占地面积和规模都很大,后半部也会有若干建筑,中间的称为“室”,两边的称为“房”.有的还带有后园,如汉相曹参的相舍,就有后园。
县级官邸往往与县衙连在一起,前面是处置公务的大堂,后面分隔开,成为县令的住所。目前留下来的明清一类县级官邸,基本上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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