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3月,国民党军统特务许良安被任命为云南省路南县县长。一上任,许良安便鲸吞抗战田赋,巧立名目征收酒税、巡查费,短短几个月里就搜刮民财数百万元之多,以致路南县民怨沸腾。
当时,云南的抗日运动如火如荼。路南县的爱国师生积极响应,他们游行请愿,张贴墙报,声援抗日。许良安竟然派出军警,撕毁抗日墙报,抓捕进步师生。当广大师生到县政府请愿时,许又指使其爪牙杀伤师生十余人。
许良安的暴行激起全县各界的愤怒,民众组织起来,联名上告许良安的劣行,要求当局严惩不贷。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云南省政府撤销了许良安的县长职务。
贪官滚蛋,百姓无不欢欣鼓舞,当地民众还立了一块“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碑文写道:“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
这块为贪官立的“遗臭碑”,如今存放于云南省路南县文化馆内。该碑青石为质,高1.7l米,宽0.63米,正中楷书“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两旁寸楷工书“遗臭碑简记”,落款为“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日路南县各机关暨全体民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