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登上帝位后,采取多种方法肃清吏治。在数项反贪污措施中,有一着妙棋:只要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择一个同级官员接任。使调查团积极性很高。
对于查实的贪官,实行三种策略:一罢官,二索赔,三抄家。
罢官即先将该官员罢官,然后让其在限期内补齐。被罢免的官员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填补亏空。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就是皇亲国戚也要赔。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主管过内务府,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这样一来,就有些还不起钱的官员,对此,雍正的办法是抄家。元年八月,雍正下令: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格搜查衙门,一面让贪官所在老家的官员,将其老家的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碍于情面,务必严加查处。把贪官追得水尽山穷,叫他子孙后代也做个穷人,方符合朕的本意。 ”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
对于畏罪自杀的贪官,雍正也不放过。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追查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说:“这些人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借死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这是万万不行的。
据《老年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