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报道,有爆料称电视协会上书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其中一点颇为引人注目,那就是“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增加单集时长至57分钟”.对于电视剧插播广告的内容,建议中表示“绝大多数播出机构为了挤占播出时间,在播剧时故意删减片头、片尾,使得制作机构和电视剧从业人员的合法署名权被剥夺”.因此,文中建议在电视剧播出中每15分钟插播一次广告,并对中插次数和时长做出明确规定。剧评人说:“恢复中插广告”是行业同声相应。
这样的建议,尽管打出保护制作机构和电视剧从业人员的合法署名权的幌子,但其唯利是图的真面目还是能让人一眼看穿。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是,不知搞出这套建议的电视协会想过没有,真的为了眼下的暴利伤害了整个行业的长远利益,值不值?
如今,视频网站在“不差钱”的局面下,纷纷进军娱乐业、创办影视公司、独家购买版权、增加弹幕等互动方式,电视台的收益下降是不争的事实。越来越多的观众放弃每天守在电视机前固定时间收看电视剧的习惯,转而投奔多选、自由、内容丰富的视频网站。而且,在视频网站,若付费获得会员资格,则片前的广告便可尽数去掉。然而,在观众均已付过每年几百元的有线电视费后,电视台的广告仍然铺天盖地地轰炸着人们所剩无几的忍耐力。如今,电视协会居然还要求在电视剧中每15分钟便插播一次广告,这种做法,是不是会把观众生生逼到视频网站去享受更自由便利的服务?
媒体报道称,“目前,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此时此刻,制片机构的代言人电视协会主动提出‘恢复中插广告',是为上游的电视台争取政策空间,以利于电视台改善经营状况,维持行业的正常运转。”但争取资金以解一时之困,会不会破坏整个行业的根基,让电视产业难以为继?有个成语叫饮鸩止渴,电视协会正在完美诠释这个成语,广电总局知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