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文中,明确提出“拒绝收视对赌”“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等多项议题,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对于又多又滥的中插广告现象,民众曾以“在广告里插播电视剧”的反话反说表达不满,如今观众刚刚过了不足4年没有广告烦人的“好日子”,电视协会就迫不及待地上书广电总局,希冀恢复旧制。这种逆民意而为的开倒车行为,自然会招致众多网友的吐槽与反对。
纵观电视协会“恢复中插广告”的建议,其主要理由有二,一是绝大多数播出机构为了挤占播出时间,在播剧时故意删减片头、片尾,使得制作机构和电视剧从业人员的合法署名权被剥夺;二是目前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两条缘由均剑指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的规定,其根子都围绕一个“钱”字。有人推算出“电视台将损失近200亿人民币”的风险预期,更有人提出禁播广告有可能导致电视剧制作直接“植入”广告的“下有对策”.总而言之,没有广告活不了。而由此解读电视协会的“恢复”建议,人们也自然不足为奇。
靠“恢复中插广告”能否解电视剧市场之困?尽管人们无从了解“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全文,但面对观众对粗制滥造抗战神剧及拖沓冗长古装剧的诟病质疑,作为“电视剧制作”的产业协会,不知是否有关于“内容为王”方面的改进建议。电视协会可以通过广电总局的行政之手,重新恢复电视剧播出中每15分钟插播一次广告的高频率,未必能够救得起电视剧的萎靡困局。且不说互联网媒体疯长的现实冲击,即使有了“钱”也并不代表一定会有好剧。观众是永远的上帝。电视机构在想“钱”的时候,千万不可忽略了亿万观众的内心感受及他们任由选择的遥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