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墓群的墓葬结构显现着汉族文化传统。
漳县汪家坟元墓群埋葬着汪世显以下十四代人,元代及明代一部分汪氏重要人物均葬于此。所有墓葬均按辈份排列,井然有序。墓室结构也基本上是汉族墓葬规制,砌墓的部分雕砖及木制、陶制器物上的图案为汉人传统文化中的道教、佛教、以及反映儒家观念的如“二十四孝”图等。陪葬物品也属汉族墓葬中常见的生活用品等。从墓葬的文化内涵上看不出有什么游牧民族的特点。
(四)、对几则史料的理解和推论。
一、正如汪楷先生指出的“从几部史书的行文看,凡涉及汪氏族别,文字表述或犹豫不决,或前后牴牾”,并举例说《元史》中的“系出”二字既显得多余,又反映了编者的举棋难定,《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汪古族时,说“巩昌另有一支汪氏”,用“汪氏”二字而不用“汪古族”三字,反映了编者不敢肯定巩昌汪氏是不是汪古族。最重要的是他举出的第三条史料证据,即《蒙兀儿史记》的作者屠寄的一段议论:“汪氏以后服见义新朝,独保军权,与国始终,安乎东诸侯,然其帅府亦尝再罢。元朝之视汉功臣,至于蒙兀色目异耳。”这里,明明白白地说汪氏是“汉功臣”,而且在元朝统治者心目中总是与蒙古人、色目人有区别。
二、《蒙兀儿史记·汪惟正传》中提到一件事:“中统间,朝庭惩李璮之叛,以汉军万户总管兼领军民,权位太重所致,一时尽夺史严二张诸家兵柄,子弟改充民官,而巩昌汪氏以边远隶宗藩,开府如故”。李璮是金末山东农民起义“红袄军”领袖李全之子。李全以所占山东之地降蒙,一直握有兵权,官至山东淮南行省长官。李璮袭父职,掌兵符三十余年,当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争夺帝位之时,李璮乘机在山东发动叛乱,但不久便被平息。事变之后,元朝以此为鉴,逐次削夺了当时重兵在握的张柔父子、张荣、严实、史天倪等汉族将帅的兵权,让他们改任民政官员,当时汪氏父子多任总帅、元帅、管军万户等显要军职,自然也在削夺之列,但元世祖念及汪氏在对阿里不哥的战争中坚定地站在自己一方,功绩卓著,又在秦陇巴蜀地区根基深固,不易轻动,便以“边远隶宗藩”为由,没有触动他们,使其仍“开府如故”。记述这件事的前提就是承认汪氏是汉人,是汉人中如张、严、史等同样掌握兵权的人。从行文语气和逻辑上都是毫无疑问的。
三、据《元史·世祖本纪》及《蒙兀儿史记·汪惟正传》,至元二十六年(1287年),朝庭下令收缴全国汉人所藏兵器。当时的巩昌便宜都总帅汪淮和上疏说:“近括汉人兵器,臣管内已禁绝。自今臣凡用兵器乞取之安西官库”。“帝曰:汝家不与他汉人比,弓矢不禁汝也,任汝执之。”这一段话无论从语言上、逻辑上、情理上都证明汪惟和自己及元世祖都是把他们当汉人看的。之所以有这一段君臣对答,前提就是汪氏是汉族人。假如他们是汪古族人,却向皇帝作这样的表态,这不是明摆着与朝庭调侃,和皇帝开玩笑吗?皇帝能不仅不生气,反而温言抚慰说:“你们不能与其他汉人比,兵器任由你们执掌”吗?
另外,韩儒林教授在论及苏天爵的《元朝名臣事略》人物排序时,认为该书所传四十七人中,前四卷中十二人为蒙古人或色目人,后面的包括汪世显在内的人物均为汉人。
最后还要提到两点。一是广州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陈广恩等人专门研究北方少数民族史,他们把汪世显家族作为在民族大融合进程中由汉人向少数民族融合(因元亡而中止)的一例于2001年专程到漳县搜集资料。二是陇右汪氏与江南汪氏一直相互认作同宗。据现 居台湾的汪锟老先生回忆,民国十八年,漳县汪家坟两座墓葬被盗。当时漳、陇同族人多次到他们家集会,告到漳县县政府和陇西地方法院,但无人过问,最后大家商量直接向汪精卫写信,要他替同族人说句话,严令地方查办。但汪精卫却打官腔,说他政务繁忙,顾不上管这类小事,还是由地方政府管吧。对此,族人非常气愤,汪老先生更是一直耿耿于怀,在回忆了此事后说:“如此无情,怪不得要当汉奸!”